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件
新政办发〔2016〕164号
关于促进自治区煤化工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煤化工产业是技术密集型、投资密集型产业,是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新疆煤炭资源储量大,开发前景广阔,是国家确定的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自治区煤化工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现代煤化工比重不断提升,产业链不断完善,初步形成准东、伊犁、吐哈、库拜、和克五大煤化工基地。但与此同时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和油价波动影响,我区煤化工源转化率有待提高,产业布局和园区基础设施有待完善,产业装备水平和创新驱动力不足等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影响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我区煤化工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为契机,依托我区丰富的煤炭资源,优势优先,创新发展,大力推进煤化工产业供给侧改革,延伸产业链,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基本原则。
示范引领、创新发展:把握产业发展节奏,加快重点示范项目建设,发挥示范作用,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打造国家级煤化工产业创新高地。
绿色环保、清洁高效:坚持推进煤化工绿色发展,严格落实环保标准,坚持准入标准,降低能耗、水耗,提高能效。
量水而行,科学布局:坚持资源、环境、产业统筹发展理念,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范围内,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用水需求,科学规划煤化工项目和规模,引导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集群耦合、循环互补:构建“煤化电热一体化多联产”循环经济模式,延伸产业链,大力推动煤化工与石油化工、焦化、盐湖资源开发、化纤等产业耦合协调发展,提升煤化工产业循环经济发展水平。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煤化工产业效益初显,煤资源转化率大幅提升,达到40-50%;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趋于合理;稳步推进园区基地化建设,五大煤化工基地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实现环保达标排放;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日益完善;实现我区煤化工产业清洁、绿色、低碳、规模化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园区协调布局,实现产业集群发展。
坚持协调发展理念,遵循主体功能划分原则,充分考虑煤炭资源、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合理确定煤化工园区的区域布局和定位,重点打造准东、伊犁、吐哈、库拜、和克五大煤化工园区基地和乌鲁木齐甘泉堡、石河子、巴州煤化工产业集聚区。准东煤炭煤化工基地重点发展煤、电、化、热产业集群;伊犁河谷重点发展煤制天然气、煤制油、烯烃及下游精细化学品产业;吐哈基地重点发展煤炭分质利用、焦油加氢、焦粉气化及下游产业集群;库拜基地重点延伸煤、焦、电、化、盐化及下游产业链;和克基地形成以煤电一体化和煤炭分质清洁高效转化基地;乌鲁木齐甘泉堡、石河子集聚区重点发展精细化工产业集群;巴州重点推动煤化工与石化产业的耦合发展。
(二)加快推进现代煤化工、完善产业布局。大力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打造煤炭分质利用、煤制天然气、油品和化学品及下游高附加值产品的完整产业链,增强抗市场风险能力。优先发展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技术;重点发展煤炭分质利用项目;有计划推进煤制天然气、煤制二甲醚等项目建设;保障现有煤制气项目的顺利运行;积极有序发展煤制油和煤制芳烃项目。
1.优先发展煤制烯烃、乙二醇。加快煤制烯烃重点项目建设,鼓励企业进一步优化工艺和产品方案。大力推动新一代高性能国产催化剂和装备技术的应用。重点解决煤制乙二醇大型设备放大、工程优化等关键问题,提高技术和工程设计成熟度。大力推进国产化技术应用。
2.重点发展煤炭分质利用。针对低阶煤种,优化整合中低温热解、热解气分离、煤焦油加氢制燃料油和化学品等技术配置方案,实现低阶煤热解、油、气、电一体化多联产,推动低阶煤炭资源向油品、化工产品、燃气、兰炭以及电力多方面转化及应用。
3.积极发展煤制芳烃。积极发展煤经甲醇制芳烃技术,与乙二醇产业配套合理规划和布局产业链延伸,发展芳烃合成对苯二甲酸(PAT)技术和聚酯(PET)及下游产品技术,与我区纺织行业融合发展。
4.有计划发展煤制天然气。根据国家路条批复情况,分步、分期发展煤制天然气。大力推动煤制天然气工艺中关键甲烷化技术的国产化应用。开展工艺优化研究,提高煤制天然气气化炉的出口甲烷含量,减少后续系统负荷。大力推广高效污水处理和回用技术工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探索煤制天然气和煤制化学品的工艺耦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抵御油价波动对产品市场的影响。
5.有序发展煤制油。在示范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工艺优化和关键技术改进,有效降低单位油品的投资、水耗、能耗和煤耗,实现百万吨级以上大型装置的安全稳定和长周期运行。进一步优化工艺路线和产品方案,大力推动煤制油多元化、高附加值化发展,降低对国际油价的依赖。
(三)推动传统煤化工产业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和新环保法标准,进一步梳理全区传统煤化工产业基本情况。努力化解过剩产能,推动兼并重组,结合“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加强国际产能合作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1.化解过剩产能。严格落实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时监控我区传统煤化工产能过剩情况,严格控制尿素、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研究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充分利用安全、环保、节能、价格等措施,推动落后和低能效产能退出,为先进产能创造更大市场空间。
2.推动企业兼并重组。针对煤化工发展困难企业,落实财税、金融、土地、职工安置等支持政策,破除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企业兼并重组营造公平市场环境,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配置,提升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3.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充分发挥我区煤化工行业比较优势,结合“一带一路”战略,积极推动我区优势产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建设海外石化产业园区,推动链条式转移、集约式发展,带动相关技术与工程服务“走出去”。
4.做精做强传统煤化工产业。积极推进焦化、电石/PVC、合成氨合成尿素等产业的转型升级,实现产业向下游精细化产品延伸。推动产业绿色发展、融合发展,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提升“三废”的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水平。
5.合理控制甲醇规模。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以积极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为核心,合理规划和布局煤制甲醇生产规模,以甲醇作为中间产品配套发展煤制烯烃、聚甲醛、芳烃等技术。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百万吨级甲醇合成反应器的研发,利用清洁生产、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进一步提升装备水平。
(四)延伸煤化工产业链,提升产业竞争力。依托新疆现有煤化工产业基础,推动煤化工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宗化学品向高端精细化学品的转化,与石油化工产品形成差异化竞争,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发展高附加值技术,开拓疆内市场,降低初级产品外运,培育新经济增长点。
1.延伸大宗化学品产业链。大力推动传统煤化工产业链延伸,大量消化我区甲醇、尿素等大宗化学品。大力推广甲醇和尿素合成碳酸二甲酯(DMC)技术,配套应用涂料和新能源电池行业;大力推动尿素合成高效有机复合肥,适应疆内农业市场需求,增加产业经济效益;合理布局甲醇制醋酸项目,配套聚酯(PET)产业应用;积极发展甲醛、甲缩醛、多聚甲醛、乌洛托品及聚烯烃、聚丁烯-1、聚碳酸脂等下游产业;依据市场需求,合理有序布局尿素生产三聚氰胺产业。
2.重点推动煤制油技术多元化发展。改进和优化煤制油工艺技术方案,推广新技术应用,促进煤制油产品向超净燃料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固体石蜡等高附加值的燃料和化学品方向发展,抵御油价波动对产业的影响。
3.积极推进焦化产业链延伸。推广煤焦油中提取苯、甲苯、二甲苯、腐殖酸、酚、萘、蒽等高附加值化学品技术,提升焦化产业附加值,培育新经济增长点。
4.推动煤化工产业的多领域应用。积极开发适应市场的多规格产品。充分利用新疆煤炭资源的低灰、低硫、高活性等特质,发展煤制活性炭、风化煤腐殖酸等高附加值产品;推动煤制烯烃的下游产品延伸发展,促进行业向加工管材、汽车内饰材料、医用树脂、建筑、农业等的应用;推动精细化学品面向溶剂、医药、化妆品、农药、人造革、纤维、工程塑料等多领域的应用,实现资源高效利用。
(五)促进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探索高风险危险化学品全程追溯。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减少废弃物排放,推进清洁生产,促进绿色发展。
1.加大新技术推广力度。加快清洁生产技术开发应用,加大挥发性有机物、高浓度难降解污水等重点污染物防治力度,提高工业“三废”综合利用水平。
2.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实施煤化工产业能效提升计划,围绕生产源头、过程和产品三个重点,优化技术方案,推动行业单位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用水量进一步降低;鼓励企业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工业减排技术的研究和示范,积极应对国家温室气体碳减排政策。
3.强化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加强清洁生产审核,组织编制清洁生产实施方案,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新建项目清洁生产水平。加强煤化工产业三废治理,做好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预案、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按照自愿、依法、诚信原则,探索多种经营模式,严格污染治理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和经济责任划分,规范合同、协议内容,切实推进煤化工产业环境污染第三方市场化治理。
4.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煤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保证煤化工项目的正常有序建设。合理规划园区一体化专业化服务实施方案,降低企业成本。
5.加强配套工程建设。制定完善水资源调度使用方案,满足煤化工发展需求。加快水资源配套工程建设。加强煤化工用电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新粤浙“疆气东送”管道建设。适度布局甲醇、油产品输送管道设施建设。
6.大力发展园区循环经济。以工业园区、基地、产业集聚区等为重点,推动产业优化整合,推动土地集约利用、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废水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构建以煤气化为龙头的煤基多联产系统,打造循环、绿色发展的完整产业链。
7.促进安全绿色发展。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探索高风险危险化学品全程追溯,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环保搬迁改造。完善化工园区监控、消防、应急等系统平台、推动信息共享,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和规划环评约束,关闭退出不符合要求的化工园区、化工品储存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及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规范化工园区。
(六)大力推动两化融合,实现产业智能化。
以我区现有煤化工产业为基础,以“互联网+”和“中国制造2025”两大发展战略为契机,充分利用清洁生产、智能控制等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减少排放,提高综合竞争力。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面向市场需求提升生产综合管理,为新疆制造产业提供高质量产品。
1.鼓励企业建立电商交易模式。利用互联网销售,积极开拓疆内外市场,挖掘市场潜在消费能力。
2.鼓励企业建立产品上下游动态数据库。发挥大数据计算优势,鼓励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能力,为企业的产品方案和生产工艺优化提供服务,同时为政府的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3.鼓励企业建立应对市场智能生产机制。强化信息化和自动化技术融合,鼓励煤化工行业开展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试点,实现产品市场分析和生产管理决策,快速实现原料、工艺、产品的优化调整。
(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结合的煤化工产业创新体系。
1.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管理标准建设,完善产业、技术和环保等相关政策及煤炭深加工能量限额标准、取水标准、安全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煤化工产业标准体系,包括示范项目技术、产品质量、能耗指标、应用范围、包装运输等。开展煤炭深加工产业质检、计量标准研究,建立维护市场公平、公正的标准体系。
2.大力推进“产学研用”体系建设。依托高校、科研单位的科技创新力量,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用协调创新体系,组建一批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新材料产业联盟,整合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快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促进现代煤化工产品向高端化方向发展。
3.加强关键技术研发。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一是鼓励企业重点开展大型煤气化炉、破渣机、自动化控制及辅助系统和大型粉煤热解装置,百万吨级甲醇合成反应器、大型甲烷化反应器、大型浆态床费托合成反应器、百万吨级甲醇制烯烃反应器,大型粉煤洁净化分质利用及其配套装置等关键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二是围绕航空航天、国防军工、电子信息等高端需求,重点开展高性能树脂、特种合成橡胶、高性能纤维、功能性膜材料、电子化学品等化工新材料的应用技术研发,增强新材料保障能力。
4.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坚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模式,以国内外先进技术为支撑,依托工程推进装备自主化。组织开展应用试点和示范,支持一批标志性、带动性强的重大装备研发,提升自主设计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突破共性关键产业化瓶颈。
5.加强煤化工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全盘规划、全局推进、全员培养、全程管理”的全方位人才体制机制,统筹推进企业管理、科研、技术等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国内外高素质煤化工专业人才,提高煤化工产业创新能力。加快组建煤化工产业智囊团,为产业决策提供支撑。积极引导高校设置专业,建设专业技术人才梯队。加快建立联合培养机制,选派优秀干部到国内外学习。
(八)培育应用市场,促进核心区建设。
1.培育应用市场。在我区主要城市提前推广应用煤制油产品和煤制天然气,并给予适当补贴。鼓励工业和民用煤选购提质后的高品位煤炭,实现优质煤清洁燃烧和转化代替原煤直接燃烧和转化。聚酯产品与纺织产业紧密结合,聚酯产品享受现有纺织行业各类优惠政策,实现纺织产业高端化发展。
2.面向广阔区域市场。围绕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战略和自治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面向新疆周边地区,乃至中亚各国市场需求,着眼长远发展,战略布局和推动煤化工产业链延伸,提升煤化工产业发展空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成立由自治区分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相关厅局、各地州市为组成成员的协调工作组。建立健全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发展的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宣传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确保推进工作稳步进行。研究制定推动现代煤化工发展的实施方案,细化分工。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规范行业行为,防治同业恶性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建立煤化工产业技术评估和准入机制,引导和控制煤化工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对煤化工产业财税支持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持煤炭、煤化工行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和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企业,可依据条件申请享受政策优惠。凡符合国家现行产业目录规定的鼓励类产业,可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凡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国家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各类示范项目符合条件的享受自治区已出台的低电价政策。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引导进入机构实施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大力发展能效信贷、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权质押信贷、排污权抵押贷款、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加大现代煤化工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简化审批程序。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煤化工产业的支柱性、战略性地位,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规律,对技术设备先进、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骨干企业,继续给予信贷支持。加大对煤化工产业技术改造、高端产品发展、绿色安全生产、智能制造试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科技研发工作的支持力度。探索通过保险补偿机制支持化工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对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新增产能项目,一律不得给予授信。对长期亏损、失去清偿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僵尸企业,或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及落后产能,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
(四)制定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
完善中石油代输油气、煤化工产业三废排放、废弃物治理和综合利用等管理办法。出台用水总量控制方案,调整用水结构,通过建立水权转化机制,解决工业项目用水问题。进一步落实煤制化学产品下游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减少初级化学品的出疆量,带动我区经济增长。对涉及煤化工产业发展的重大建设项目,在总量指标分配上实施差别化对待的政策。
(五)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落实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煤化工产业发展的全过程、多层次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依法责令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停产整顿、关闭退出。加大安全、环保、质量、节能等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污染物在线监控和联网管理。严厉打击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市场环境。建立规范的示范项目成果鉴定与推广机制,对示范取得成果的项目给予权威、客观的评价,为示范成果推广提供依据。发挥行业协会桥梁作用,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反馈政策落实情况,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向社会公开煤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和传统煤化工违规项目情况,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2016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www.xinjiang.gov.cn/2016/12/14/65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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