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4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以及市委十届七次、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紧贴民生推进跨越式发展,努力克服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和全疆稳定形势带来的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快速增长。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10亿元,增长10.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0亿元,增长5.6%;第二产业增加值955亿元,增长12.2%;第三产业增加值1525亿元,增长9.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26亿元,增长2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0亿元,增长10.3%;外贸进出口总额132亿美元(全口径),增长10%;地方财政收入452.96亿元,增长13%,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40.62亿元,增长12.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755元,增长11.5%;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3335元,增长1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3.2%。
(一)“五大产业基地”蓬勃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成效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会展片区现代服务业基地、南山旅游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吸引入住世界500强企业20家,中国500强企业66家。城南经贸合作基地规划正在按程序报批。“五大产业基地”经济总量和财政收入占到全市50%左右,为全市全口径财政收入过千亿元做出积极贡献,已经成为首府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支撑。
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全年实现工业增加值780亿元,增长12%。工业完成投资378亿元,增长2.8%。先进装备制造业有序发展,上海大众乘用车、中国重汽新疆商用车、三一集团工程机械制造等项目稳步推进。一批风电项目加快建设,达坂城区开工建设全国首个自主知识产权大型示范风电场。新能、天电风电项目已建成,华电达坂城风电场项目已开工建设。信息产业快速发展。新疆软件园投入使用,65家企业获批入园。广电网络、中科曙光落户云计算产业园。西北首家棉花电商平台上线运营。智慧城市启动建设项目25个,无线城市建设有序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成功获批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6家,实现增加值107.62亿元,增长24%。
服务业快速发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城市共同配送、农产品流通综合试点城市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扎实推进。积极应对消费转型新要求,电子商务、信用信贷、网络购物等新型消费业态快速发展。会展片区金融城、高铁片区中亚国际商贸金融中心核心区等规划建设加快。物流配送体系不断完善,乌鲁木齐陆路港、乌拉泊国际物流基地项目进展顺利。高端商务加速发展,万达、宝能等一批大型城市综合体开工建设。大众消费提档升级,新增国家钻级酒家酒店30家,餐饮“老字号”12家、平价特色餐饮店50家。主办承办2014丝绸之路国际食品展览交易会暨第四届中国清真美食文化节等重大会展节庆活动86个。第四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乌鲁木齐交易团签约总额达1808亿元,较上届增长20.3%。
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蔬菜生产面积达到28.3万亩,新建温室大棚6000亩,标准化养殖小区60个,新增肉羊(牛)生产能力30万只。实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26个,解决5.3万农牧民安全饮水问题。农村土地规模化流转11.4万亩,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29家。新建农村公路86公里,新建农村班线公交化站点62座。启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西沟镇、白杨沟村和东风村分别被评为国家级生态乡镇、自治区生态村。
(二)重大项目建设取得新突破,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坚持超前谋划、加大储备,狠抓资金、项目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快速增长。2014年确定的289项重点建设项目开工283项,开工率97.9%,累计完成投资908.4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0.8%。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开工195项,开工率97%;累计完成投资441.7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90.1%。非政府投资项目开工88项,开工率100%;累计完成投资466.6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13.5%。城市基础设施功能不断增强。兰新高铁全线开通运营,高铁新客站站房主体工程建成。开工建设地铁1号线,公铁联运客运站建设稳步推进,三屯碑快速公交枢纽项目基本完工,绕城高速公路东线已全面开工建设。实施了22个重点道路交通项目,西虹路—西山高架二期、克南高架东延、仓房沟路等道路建成通车。城市供水瓶颈改造、排水管网三期加快推进,河东中水深度处理一期、甘泉堡工业区北区供水主管线等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年新增供排水管网100公里。完成火车南站站前广场改造、阿勒泰路罩面维修等工程,建成BRT虹桥停保场,建成运营BRT7号线。
(三)民生工程持续推进,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新提升
全面完成10个方面100件实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8万人,创业带动就业1.56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8.9%,“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6%。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10.2万人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6607人次。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镇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净增8.6万人次。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连续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居民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投资35亿元,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23个,建设房屋132万平方米,新开工建设廉租房、公租房9513套、经济适用房2571套。优质教育资源北扩工程加快实施,市一中、十三中分校加快建设。现代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积极推进文化中心“六馆”建设。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建成社区老年活动中心151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托老站8个,农村幸福互助院12个。稳步推进高铁、会展片区新建医院建设,新建乡镇卫生院1所、村卫生室9所。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了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全面落实,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42‰。
(四)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对外开放不断开创新局面
出台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政策措施,推出放宽准入等“12条新政”,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实行营业执照同城登记和注册登记直接核准制,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新登记注册企业8834户,注册资本超过500亿元,分别增长46.8%、66%。深化“营改增”试点改革,为企业减负10.2亿元。混合所有制经济取得新进展,引入自治区国投公司对城投集团增资扩股,完成城投集团对天山农商银行的投资参股。稳步推进市级国有经营性资产统一监管,13家国资企业资产总额达2297亿元,增长12.8%。不断创新融资方式,企业债券、私募债券、保险债券等非银行贷款方式融资到位资金创历史新高。
成功举办第九届丝绸之路市长论坛暨2014年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合作发展论坛,来自25个国家48个中外城市代表共同发表了乌鲁木齐宣言,共同发起了建立丝绸之路经济带城市联盟的倡议。对中亚国家主要贸易伙伴国进出口保持大幅增长,对伊朗、阿联酋出口分别增长6倍、10倍。抓住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大机遇,制定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五大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第十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洽会”等境外国际展签约额达2亿美元,厦投会、津交会等国内重大展洽会签约额突破70亿元。完成招商引资项目305项,引进区外到位资金626亿元,增长21.2%,实际利用外资2.6亿美元,增长15.7%。
(五)生态建设取得新突破,城乡环境明显改善
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投入122亿元,继续实施电厂关停治理、重点企业和米东区等重点区域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治理等5个方面16个重点项目。完成4家公用电厂、5家自备电厂脱硝和脱硫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完成5家重点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完成燃气锅炉烟气余热冷凝改造1600蒸吨,改造老旧供热管网337公里。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60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改造1058万平方米。建成西部首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被动式建筑。成为全国首批中德低碳生态试点示范城市。“煤改气”工程获2014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首府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310天,优良率达85%。
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效果。超额完成四项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万元GDP能耗连续三年大幅下降。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 工业增加值能耗节能目标。成功申报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成功入选第二批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制定实施全市2014—2015年节能减排行动计划,开展了企业能源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了对重点用能企业监察,实施了一批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工程。
生态建设取得新突破。荣获全国“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称号。全年新增绿化面积3.5万亩,新建小游园及街旁绿地100块,小水面16个,绿道8条。实施森林抚育1.5万亩、封育2万亩、大苗基地2529亩。启动环城生态圈规划建设,开工建设天山区东部山丘生态休闲公园、赛马场十七户湿地公园。完成荒山绿化改造提升公园绿地专项规划,建成雅山精品园等荒山绿化公园绿地项目。推进城市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完成乌拉泊水源地流动源治理,红雁池水库调整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天山一号冰川生态环境保护和柴窝堡湖生态治理。
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打造“田”字路沿线景观,改造美化楼体942栋,修补道路117万平方米,拆除大型广告牌匾、灯箱3900块,拆除违法建筑126万平方米。大浦沟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建成各类垃圾房(站)530座、免费开放公厕777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2.5%。城区道路清扫保洁率达100%,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4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六)提高保障供应能力,物价总水平稳步回落
继续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向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3.3万人次,35.7万元。落实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加大市级肉菜储备,组织投放储备肉2787吨,蔬菜5万吨,适时投放节日市场惠及群众、稳定物价。启动中心城区6个大型农贸市场建设,改建28个标准化集贸市场,在取消早夜市区域新建27个社区蔬菜副食品直销点。顺利完成了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发布了第一批公租房租金标准。加大市场价格监测力度,开展重点行业及重点民生商品的价格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对涉及广大群众生活的民生商品、重点行业开展价格监管和专项整治。
在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的同时,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是宏观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压力较大,基础公共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物价上涨压力依然较大等。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及任务
2015年是我们全力维护稳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极为重要的一年,也是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在全疆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全口径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10%;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0%,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以内;新增城镇就业7.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7%以内;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六大产业基地”建设,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大力推进企业聚集、产业集群,积极吸引国内外500强企业、国际组织和机构落户。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启动汽车零部件专业化生产企业引进计划,加快推进千里马工程机械整机与零部件制造等项目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加快促进光伏产业、电子新材料产业壮大,积极推进紫晶光电LED用蓝宝石晶体产业化基地、莱沃科技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重点发展现代煤化工、石油石化精细化工等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伊泰540万吨煤基多联产、神华年产60万吨煤基新材料、金风200兆瓦风电场等项目建设。积极引进和建设石油化工产业链延伸项目,确保“十二五”末形成千万吨炼油、百万吨化肥、百万条子午线轮胎生产能力。促进钢铁产业向特种钢、优质钢及板材钢等产品转型。加快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建设。协调推进建设智慧城市、云计算产业基地、新疆软件园及三大数据库等信息产业重点项目建设。
加快服务业优化升级。深化现代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力推动新兴业态发展,着力发展高端服务业,集中打造一批服务业聚集区。大力发展信息服务、文化创意、总部经济等新兴服务业,优先发展现代金融、商贸物流、会展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旅游、餐饮、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等生活型服务业转型升级,切实增强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快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建设,全力做好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的服务保障和组团参展工作,做大2015年丝绸之路国际食品展览交易会。进一步优化商业街区、零售网点、大型专业批发市场、物流园区布局,鼓励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新兴商贸业态,引导大型百货商场、购物中心、连锁超市建设本地网上商城。加快推进南山旅游基地规划建设,深度整合乌鲁木齐县与达坂城区旅游资源,抓好特色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加快向国内一流旅游景区目标迈进。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继续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节水农业和休闲观光农业。推进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加强农业科技示范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工作,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大力培养新型农民,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依托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做精“农家乐”“牧家乐”“乡村旅馆”,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两居”工程建设任务,新(改)建设施农业6000亩,新(改扩)建养殖小区50个,流转农村土地15万亩。积极申报板房沟村、东风村为中国最美休闲乡村。
(二)全面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建立健全三级国有资产监管运营模式,逐步实现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由审批制向报备制转变。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做大做强城投集团、国资公司。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参股央企、自治区企业和具有发展潜力的其他所有制企业。加快完善企业监管信息公示平台,推进企业诚信建设。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制定由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清单。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将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逐步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或企业承担。加快推进区、市两级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步伐。
(三)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五大中心”
编制完成“五大中心”专项规划,集中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全力推进“五大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地铁1号线建设,完成2号线前期工作。全面建设高铁新客站并投入使用。继续推进“五大物流园”建设,重点支持乌鲁木齐铁路货运站和集装箱中心站建设,加快乌鲁木齐陆路港建设。积极申报亚欧经贸合作试验区,加快综合保税区建设。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证券和中介服务机构在乌设立经营机构、业务代理机构,开展跨境金融业务。支持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高校合作办学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市文化中心“六馆”和文化创意产业园建设。进一步完善医疗设施,打造一批具有国际服务水平的重点医疗机构。
(四)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
充分发挥项目指挥部的作用,继续加大重点建设项目考核力度,对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给予通报奖励。承担项目审批和建设的单位重点做好项目落地工作,抓紧完善土地、规划、环评等各项手续,确保全面开工,按计划实施。紧紧围绕国家确定的生态环保、交通、水利、健康养老服务、清洁能源、信息、电网等7大类投资方向,抓紧组织推进一批重大工程,扎实做好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政策和资金支持。紧紧把握好2015年中央预算内资金投向,加强与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衔接,逐件逐项抓落实,实现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助投资再上新台阶。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考虑“十三五”重大工程项目的谋划和储备,抓紧研究“十三五”期间具备开工条件、拉动力大的重大工程,努力实现“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实施一批、补充一批”的良性循环。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或投资引导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积极探索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种投融资模式。下大力气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变“冬闲”为“冬忙”,积极组织各项前置手续办理,为项目及早开工创造条件。
(五)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
加快推进新区建设和老旧城区改造。以“七大组团”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高铁、会展、白鸟湖、城北新区、古牧地、城南经贸合作区等新区建设,抓好一批城市综合体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改善老城区人居环境,重点实施二道桥片区改造提升工程。强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东二环快速路、新医路西延征收和阿勒泰路高架桥、珠江路立交节点改造、城北主干道机场高速互通立交等新建项目,争取绕城高速公路东线全线通车,续建苏州路东延、昆仑路东延、克拉玛依路西延二期等项目。加快推进750千伏西山、甘泉堡变电站等城乡供电体系建设。加快西山水厂改扩建、头屯河饮水管线项目,完成观园路片区供水、大西沟管线饮水工程。加快公交都市建设,建成BRT6号线,开工建设头屯河综合客运枢纽、南山旅游基地综合客运枢纽。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持续开展以环境卫生、景观美化、社会秩序整治等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废弃物处理项目,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试点。
(六)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果,重点抓好南部集中供热、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等项目,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50万平方米,老旧供热管网改造180公里。充分利用风电场弃电在达坂城区和乌鲁木齐县示范推广供热项目建设,做好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等工作,确保首府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以上。大力实施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东绕城生态圈等生态工程建设,抓好一批绿化公园和小游园、小水面、小绿地、小步道建设,新增绿化面积3.5万亩。抓好城市周边生态修复,深入推进柴窝堡湖、盐湖生态治理,实施头屯河、水磨河流域专项整治,加快推进虹桥、雅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以列入国家第二批低碳试点城市为契机,落实国家节能减排财政综合示范城市各项政策,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强化重点工业企业节能监察,完成52家工业企业能源体系建设工作。加快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建设。建成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二期,积极申报大浦沟固废处理示范园为自治区循环经济试点园区。
(七)坚持多措并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持续开展“民生改善年”活动,继续办好改善民生100件实事。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加大高校毕业生和城乡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力度,支持各类企业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加快推进市级中心人力资源市场和50个基层公共就业“一站式”服务大厅建设。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推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相互流转。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成社会福利中心,新建10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13家农村幸福互助院。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推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促进养老、健康服务规范化、产业化发展。加快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力争完成一中、十三中新校区建设。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加快推进农村基础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快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1.15万套,开工建设棚改房6000套、60万平方米。
(八)继续强化价格管理,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加大“菜篮子”工程建设力度,确保蔬菜、肉类等副食品价格稳定,供应充足。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扶持粮食、牛羊肉、蔬菜等农副产品生产流通,降低农副产品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加强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充分发挥已建成的蔬菜直销点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作用,稳定蔬菜副食品价格。继续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生活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到较大影响。继续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反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
(九)加强“十三五”规划编制,共绘发展蓝图
认真研判新常态、新形势、新变化,加强对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研究,编制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立足我市实际,明确发展的目标思路,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深入谋划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切实把规划做深、做实,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加强规划衔接,坚持下位规划主动与上位规划衔接,同位规划与相关领域规划衔接的原则,使各类规划成为相互联系、相互衔接的有机整体。运用创新的理念和科学的方法,坚持开门编规划,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广开言路、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确保编成一个汇集民智、体现民意、凝聚民心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