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笔者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经发委获悉,为促进企业上市和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及时兑现2016年第一批奖励资金,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共发放660万元资金用于奖励辖区6家企业和3家主办券商。
作为国家级高新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一直把企业上市和资本市场发展等金融工作视为重中之重。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该区把企业上市和资本市场发展等金融工作按照“总体规划、分布推进、稳妥实施”的原则,各方面工作进度均稳步推进,为辖区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本力量和良好的金融环境。
据悉,自2011年以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先后出台修订促进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专项奖励资金,对企业在新三板、四板挂牌给予分阶段最高额度140万元的无偿奖励。截至2016年4月,已累计奖励企业2020万元。
为积极推进企业上市等金融工作,2014年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成立促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促进企业上市工作方案,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通过政府推动与政策扶持,大力促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及上市,推进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工作,筛选符合多层次资本市场条件的企业作为后备企业进行重点培育。
截至2016年4月,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主板、创业板IPO待审企业3家,其中上交所1家,深交所2家。今年以来辖区成功上市企业2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已挂牌企业11家。新疆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托管企业8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