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民宗委党组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切实做好民族工作。
一是以每年五月份全区深入开展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为楔机,坚持做到以月促年,通过不断深化“五观三史”教育和扎实开展知识竞赛、扶贫帮困、双拥共建等多种活动,全区各民族关系更加融洽,“民族团结高于天,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二是认真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积极配合喀什经济特区建设,发挥自身优势,喀什地区民宗委在全区宗教领域开展了“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深爱国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对当前喀什面临大建设、大开发、大发展形势的认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最大限度地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凝聚起来,汇聚成维护稳定的强大力量,形成推进喀什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是抓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物流集散地、工业聚集地、喀什的卫星城和经济文化的次中心”的总体定位,积极参与喀什地区的经济建设,结合实际,积极申报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较少民族发展资金和兴边富民资金。
四是为喀什地区的企业办理“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生产”企业认定,使其享受了国家对民族地区民族企业的诸多优惠政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投入使基层农民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民族贸易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使企业得到了发展的机遇,为喀什的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五是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条例》,对全区维吾尔文字的规范使用进行检查,依法保护和规范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正确使用。同时加大《条例》的宣传,进一步依法规范对清真寺餐饮业和食品加工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