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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新兴产业投资政策

时间:2016-03-10 16:08:57 来源:best365体育在线 作者:打印本文

一、资源现状

和田新兴产业投资领域:充分利用和田光热资源、矿产资源、环境条件,积极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以及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形成地区工业发展的新增长点。新能源产业,积极发展单晶硅和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组及配套产品和高能锂电池产品,加快新能源产业配套延伸,形成新能源产业链;新材料产业,积极探索发展稀有及有色金属新材料、光伏新材料等,不断延伸矿产资源加工产业链,提升产业附加值;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重点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餐厨废弃物和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产业。

(一)光热资源。和田是我国光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太阳总辐射量大,平原区年总辐射量为138.1~151.5千卡/平方厘米,仅次于青藏高原,优于同纬度的华北平原及长江中下游地区。太阳总辐射量的分布为:南部山区显著高于北部平原区,平原区因浮尘引起的大气透明度不同,东部大于西部。光能利用的最佳的时间是6~9月,光总辐射量达61千卡/平方厘米,占全年总辐射量的42.7%。

(二)水能资源和田地区各河流主要靠冰雪补给,径流量充沛,山区段落差集中、峡谷深窄,地形优越,水能资源蕴藏量丰富。据测算,全地区水能理论蕴藏量360万千瓦,占新疆的10.7%,其中大于5万千瓦的河流有5条,合计为340.6万千瓦,占全地区总量的94.6%,全地区近期可开发的水能资源为40万千瓦,其中可开发量大于1万千瓦的河流有5条,仅玉龙喀什、喀拉喀什河就有36.8万千瓦。

(三)土地资源。和田地区幅员辽阔,土地总面积2 492.7万公顷,其中山地1 110.2万公顷,占总面积的44.5%,平原1 382.5万公顷,占总面积的55.5%。山地面积中,除草场219.4万公顷、冰川70.5万公顷和少量耕地、林地外,42%为难以利用的裸岩石砾地。平原面积中,沙漠1 031.8万公顷,占74.6%;戈壁206.7万公顷,占15%;绿洲面积9 730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3.96%。
(四)矿产资源。和田地区目前已发现矿产61种。其中能源矿产6种,有煤、天燃气、石油、油页岩、热泉、铀;金属矿产15种,有铁、锰、铜、金、银、锑、汞、铅、锌、镍、镁、锂、铍、铷、锶;化工原料非金属矿产9种,有硫、盐、硼、硭硝、含钾岩石、蛇纹岩、重晶石、黄铁矿、磷块岩;建材矿产18种,有石膏、石棉、石墨、萤石、水泥灰岩、粘土、制玻璃石英岩、陶瓷长石、制砖粘土、黄土、大理岩、玄武岩、水晶、冰洲石 、白云母、石榴石、砂石和高岭土;冶金辅助原料矿产5种,有菱镁矿、白云岩、石英岩、粘土和石灰岩;宝玉石矿产6种,有和田玉、昆仑玉、金刚石 、玛瑙、石榴石和绿柱石。优势矿产及特色矿产主要为和田玉、稀有金属、锑矿、金矿及汞矿。主要矿床有布雅煤矿、杜瓦煤矿、阿其克水泥石灰岩矿、石膏矿、阿拉玛斯和田玉矿、黑山和田玉矿、玉龙喀什河库麻特一带和田玉仔玉矿、黄羊岭锑矿、长山沟汞矿、帕西姆金矿、大红柳滩稀有金属矿、康西瓦铅矿、康赛音砂金矿等,各类矿产矿床27个,矿点168个。至2006年,已探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有:和田河气田,地质储量616亿立方米,可开采储量445亿立方米,煤炭可开采储量2亿吨、水泥灰岩储量1亿吨、玉石矿产储量35万吨,石膏1.6亿吨,石英328万吨,亚锰磁铁矿28万吨。

 

二、鼓励方向

(一)充分利用和田光热资源、矿产资源、环境条件,积极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以及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形成地区工业发展的新增长点。新能源产业。积极发展单晶硅和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组及配套产品和高能锂电池产品,加快新能源产业配套延伸,形成新能源产业链;新材料产业。积极探索发展稀有及有色金属新材料、光伏新材料等,不断延伸矿产资源加工产业链,提升产业附加值;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推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重点发展垃圾焚烧发电、汽车零部件及机电产品再制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餐厨废弃物和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产业。

(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新疆部分)

(三)关于公布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1160号):第四,电力。1.水力发电。2.缺水地区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空冷机组电站建设。3.重要用电负荷中心且天然气充足地区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4.30万千瓦及以上循环流化床、增压流化床、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等洁净煤发电。5.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采用流化床锅炉并利用煤矸石、中煤、煤泥等发电。6.在役发电机组脱硫、脱硝改造。7.跨区电网互联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8.输变电节能、环保技术推广应用。9.降低输、变、配电损耗技术开发与应用。10.分布式供电及并网技术推广应用。11.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及复合污染物治理。12.火力发电脱硝催化剂开发生产。13.水力发电中低温水恢复措施工程、过鱼措施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14.大容量电能储存技术开发与应用。15.电动汽车充电设施。16.乏风瓦斯发电技术及开发利用。17.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高炉气、焦炉气、垃圾发电。18.采用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集中供热机组的热电联产,背压式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多联产。19.南疆喀什、和田应急燃机电站。第五,新能源。1.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物柴油等非粮生物质燃料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2.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3.风电与光伏发电互补系统技术开发与应用。第二十三,信息产业。1.软件开发生产(含民族语言信息化标准研究与推广应用)。2.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系统开发及应用服务。3.数字音乐、手机媒体、动漫游戏等数字内容产品的开发系统。4.防伪技术开发与运用。5.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6.通信“村村通”工程。7.信息安全产品开发生产。8.宽带光缆、宽带无线接入网络技术开发及通信管道和网络建设。9.物联网和下一代互联网技术产品开发与建设及应用平台建设和服务。10.应急通信、农村通信、行业和信息化通信设施建设、设备制造及网络改造、业务运营。11.增值电信业务开发与运营。第三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1.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程。2.环境监测体系工程。3.“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4.“三废”处理用生物菌种和添加剂开发及生产。5.重复用水技术应用。6.高效、低能耗污水处理与再生技术开发。7.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8.废物填埋防渗技术与材料。9.新型水处理药剂开发与生产。10.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技术开发、应用及设备制造。11.鼓励推广共生、伴生矿产资源中有价元素的分离及综合利用技术。12.低品位、复杂、难处理矿开发及综合利用。13.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14.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15.高效、节能、环保采选矿技术。16.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

 

三、税收政策

12010年至2020年,对在新疆困难地区、国家级园区新办的鼓励类中小企业,给予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对受援地区新办的鼓励类中小企业,享受自治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两免三减半优惠。对南疆三地州新办的鼓励类中小企业,再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五年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新政发〔201092号,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中小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所需的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新政发〔201092号,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32011年至2020年,对新办出口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同时,对出口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出口生产企业,在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的基础上,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免征自用房产税;免征自用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但累计享受不超过5年。【新政发〔2010117号,关于促进我区出口生产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的通知】

4201011日至20201231日,对在新疆困难地区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税〔201153号,关于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5、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低税率优惠政策。即“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安置残疾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7、节能节水安全生产及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政策。即:企业自20081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企业自200811日起以《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时,《目录》内所列资源占产品原料的比例应符合《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

8、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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