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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碳排放权交易实施方案

时间:2016-07-01 11:02:49 来源:新疆经济报 作者:打印本文

    6月29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正式出台。

    按照《实施方案》,2015年—2016年,自治区要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第三方盘查与核查,确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企业单位名单等工作。2016年—2017年,自治区将建立自治区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监测、报告、核查制度,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碳排放配额分配制度及配额注册登记、交易、市场监管等体系。
    碳排放权交易是指通过在特定范围内设定碳排放总量,并按照一定规则分配碳排放权(或配额),实现排放权(或配额)像商品一样进行交易,从而达到单位减排最小化的目的,是一种用市场机制来有效调节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的交易制度。
    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碳交易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自治区将完成碳排放权要素建设,明年将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市场交易。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主要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每年1—3月份,自治区会根据国家分配的碳排放配额,对各地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碳排放配额分配。
    同时,自治区碳交易主管部门,将于每年6月完成上年度发放配额清缴,对未履约的单位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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