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算中心、智能工厂、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公共服务平台……“十三五”期间,这些基于互联网的新兴业态将在新疆遍地开花。
8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新疆推动“互联网+”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其中,在发展重点中提出了11个方面49项具体实施意见。
根据《意见》中的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疆信息基础设施将不断完善,“互联网+”支撑传统产业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夯实提升,网络设施和产业基础得到有效巩固加强,应用支撑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云计算、云应用、云服务取得一定成效。
在创新创业方面,基于不断提升的互联网基础条件,新疆将为“创客”搭建更加便捷高效的创业环境。《意见》提出将进一步推进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完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功能,构建开放共享互动的创新网络,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此外,各地还将落实网络创业同等享受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享受创业服务、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围绕新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和新一轮科技、产业变革,新疆将持续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在重点领域推进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打造一批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形成制造业网络化产业生态体系。
现在,全疆各地积极打造“智慧城市”,网上购物、网络约车、网上缴费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十三五”期间,新疆将继续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加快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医疗、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社会保障等新兴服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务消费成本。
据了解,按照新疆通信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到2020年,新疆固定宽带接入用户将达到571万户,80%以上用户将使用50兆及以上速率产品。同时,新疆继续大力推进互联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在新疆迈入光网通信时代的同时,《意见》对新疆各地“互联网+”的推进进行总体规划和布局,加速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形成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发展的基本格局。
“互联网+”如何惠民生?
在《意见》的49条具体举措中,不少举措直接关乎民生,例如教育、医疗、养老等。
《意见》中提到,各地要探索新型教育服务供给方式,让教育资源和互联网有效衔接,提供网络教育服务。支持高校加快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建立一批资源共享的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探索建立网络学习学分认定与学分转换等制度,加快推动高等教育服务模式变革。
本月13日,自治区人民医院联手电信部门正式启动医联体“云医院”。这是西北首家开通大数据远程存储信息、联合会诊的全国三甲医院。“十三五”期间,全疆各地将加速云医院的建设力度。
根据《意见》,各地要支持第三方机构构建医学影像、健康档案、检验报告、电子病历等医疗信息共享服务平台,逐步建立跨医院的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此外,各地还要积极利用互联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
《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全疆将利用互联网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各地要支持智能健康产品创新和应用,鼓励健康服务机构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搭建公共信息平台,提供长期跟踪、预测预警的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依托现有互联网资源和社会力量,以社区为基础,搭建养老信息服务网络平台,提供护理看护、健康管理、康复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应用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便携式体检、紧急呼叫监控等设备,提高养老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