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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意见

新政发[2014]50号
时间:2015-09-23 16:31:55 来源:新疆政府网 作者:打印本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着力解决各族群众特别是南疆地区群众就业问题,奠定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现就做好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重大意义

(一)发展纺织服装产业是扩大就业,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是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是治疆任务的总目标和总要求。在当前维护社会稳定任务十分繁重的形势下,必须把促进就业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突出解决好各族群众就业特别是南疆各族群众的就业问题。实施就业第一战略,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不仅仅是经济社会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把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作为扩大就业岗位、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纳入到本地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规划和工作之中,以务实有效的行动和措施来加快推进我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

(二)发展纺织服装产业是实现大规模企业就业的战略选择。纺织服装产业既是新疆的传统产业,又是新疆资源禀赋好、产业基础强、增长空间大、延伸链条长、劳动密集型特征最为突出的产业,长期以来在吸纳就业、增加收入、繁荣市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新疆现有产业结构、资源条件、人力资源等情况看,大规模发展纺织服装产业,既有原料、电价、土地、区位等方面的特殊优势和产业基础,又有国内外的市场需求,特别是拥有向西出口的优势和条件,有利于吸引东部沿海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向新疆转移,具备持续稳定发展、逐步扩大规模的基础。纺织服装企业生产集中度高、稳定性强,有利于各族群众接受现代文化,增强抵御宗教极端思想的免疫力;有利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加快转移,大幅增加居民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尽快融入工业文明和现代生活方式。

(三)发展纺织服装产业是巩固国家优质棉花生产基地的现实需要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重要内容。新疆作为全国最大的棉花生产基地,棉花产量约占全国的60%,棉花已经成为农民、特别是南疆地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资源之一。巩固和发展新疆作为国家优质商品棉基地,光生产棉花是不够的,必须大力发展棉花深加工,延长棉花产业链。现阶段,欧洲是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主要市场,中西亚和俄罗斯等国家纺织服装工业与我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市场潜力巨大。在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中,自治区把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作为重要抓手,通过政策洼地和创造良好的产业环境,吸引我国纺织服装企业在新疆建设出口加工基地,积极推动向西国际货运班列的顺利开通,进一步促进我国与亚欧的物流运输与商贸合作,实现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战略目标。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及基本原则

(四)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增加就业为导向,以有效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为重点,大力推动新疆纺织服装产业跨越式发展,着力发展投资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的服装产业,逐步完善和延伸产业链,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保障,以拓展亚欧市场为依托,以加强自主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努力将新疆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纺织服装产业基地、纺织品服装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和全国纺织服装产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

(五)发展目标。

总体规划,分段实施。第一阶段(2014-2018),在夯实优势棉纺织产业基础上,粘胶纤维产业链延伸初步实现,一批服装出口加工型企业带动就业成效显现,印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完成,针织、毛纺织、家用纺织品、地毯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到2018年,棉纺产能达到1300万锭,服装服饰产能2亿件(套),毛纺织5万锭,棉织机达到1.5万台,针织面料2.5万吨,地毯达到180万平方米。纺织服装工业总产值达到860亿元,全产业链就业容量达42万人。第二阶段(2019-2023),基本建成以棉纺织、毛纺织、针织、服装、家用纺织品与地毯为主体的产业体系,产业内生发展动力明显提升,棉纺织产业规模和水平在国内居领先地位,化纤聚酯产业链发展取得进展,以数码印花技术和用水量少的先进印染加工能力基本满足本地服装和家用纺织品需求,服装出口加工基地日益壮大,品牌服装建设成效显著。到2023年,棉纺产能达到2000万锭,棉织机3万台,针织面料6万吨,服装服饰产能8亿件(套),家用纺织品2000万套件,地毯达到280万平方米(其中手工地毯80万平方米);化纤聚酯产业链形成PTA120万吨,涤纶95万吨,产业用纺织品2万吨;粘胶120万吨。纺织服装工业总产值达2125亿元,全产业链就业容量达到100万人。

(六)基本原则

1.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实施就业第一战略,把增加就业尤其是南疆少数民族群众就业作为首要任务。在强调产业集聚发展的同时,在南疆四地州,把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与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以就近就地、便于就业为原则。在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拨付各类支持资金时,坚持以增加就业为目标,与实际解决就业人数相挂钩的原则。

2.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宏观指导,实施好国家和自治区各项优惠政策,为纺织服装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洼地和产业环境,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增加企业数量,壮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加就业容量。

3.坚持有效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抓住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南亚国家转移的时机,积极吸引国内外优强纺织服装企业来疆投资,通过行业龙头企业、优势品牌的引领,全面融入国际纺织服装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把新疆资源、区域优势和东部的品牌、市场、管理、技术优势有效结合,打造产业链综合优势,形成产业集群。

4.坚持全产业链高起点高水平发展。大力培育和生产优质棉花等纺织原料,打造新疆棉花品牌,为生产高品质的纺织品服装提供保障;大力提升纺织服装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做到高端发展、技术领先,严禁淘汰落后设备转入新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和产学研联合开发基地建设,促进产业向依靠品牌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发展,增强产业内生发展动力。

5.坚持重视拓展亚欧市场。利用新疆向西开放的地缘优势和中西交流的文化优势,充分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和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经济开发区作用,建设面向亚欧地区的纺织品服装出口加工区和商贸中心,以贸促工、工贸联动,使新疆成为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亚欧地区的桥头堡。

6.坚持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方针,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意识,高度重视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纺织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注重水资源的保护,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积极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控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提高能效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印染污水100%处理和达标排放。把环保标准作为产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企业只有在环保达标的前提下才能享受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重点任务

(七)优化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布局。一是以点带面,在南疆的阿克苏和库尔勒、北疆的石河子,打造综合性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并在产业基地集中发展印染产业;二是就业优先,在南疆四地州,将产业发展与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就近就地发展就业容量大的服装、家纺、地毯等产业;三是重点推进,依托全疆适宜发展纺织服装产业的园区,打造各具特色的纺织服装及深加工产业核心区;四是工贸联动,在乌鲁木齐建设纺织品服装国际商贸中心,依托喀什、霍尔果斯等口岸建设纺织服装出口加工区。

(八)构建科学合理的产业体系。立足新疆的资源优势和现有的产业基础,扶持现有企业健康发展,以带动就业为目标,重点推进就业容量大的服装产业发展,大力培育民族服装、地毯、刺绣等传统产业发展,着力解决印染瓶颈问题,逐步完善和延伸产业链。适度、集中发展印染产业为原则,应用先进成熟的数码印花和用水量较少的气流染色等新技术,建设国家新型数码印花技术应用示范基地。

(九)加大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坚持以企业培训为主,政府培训资金主要补给企业的原则,按企业实际培训后就业人数支付培训费用,并实行实名制管理;积极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作,重点培养服装企业高级人才、纺织服装高级技工以及少数民族经营和技术管理人员;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设纺织服装专业,通过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等形式,培训各类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实施纺织服装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技能人才培训、高技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通用语言培训等项目,不断提升纺织服装专业培训能力。

(十)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和服装标准厂房建设。按照产业集聚、适度超前的原则,通过多渠道筹资,加快建设和完善纺织服装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园区承载能力;按照科学化布局、规范化建设、功能化配套要求,建设好服装、针织、家纺等标准生产厂房;鼓励园区自建或引导社会资金、民营资本通过BTBOT等多种方式投资建设纺织服装园区生产厂房。

(十一)大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的密切合作,充分发挥援疆省市的作用,通过中国亚欧博览会和举办亚欧丝绸之路服装节、招商会、专题推介会等多种形式活动以及援疆省市举办的各类展会等活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吸引具备完整产业链的国内外优强纺织服装企业来疆建厂,做好项目跟踪和落地服务工作。

(十二)积极拓展亚欧市场。有效利用国家加工贸易相关政策,在重点纺织工业园区设立出口加工区,吸引我国出口亚欧地区的纺织服装企业来疆投资设厂;支持纺织服装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加工贸易,利用进口棉花等纺织原料生产纺织服装等深加工产品,拓展亚欧市场,扩大出口规模;按照集服装研发设计、教育培训、进出口交易、仓储物流、大型会展、公共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要求,建设乌鲁木齐国际纺织品服装商贸中心,打造我国面向亚欧市场的纺织品服装集散地。

 

四、支持政策

(十三)设立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中央财政支持和自治区自筹等方式,建立200亿元左右规模的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金主要用于纺织服装园区基础设施和服装标准厂房建设、企业技术改造、高标准印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费用补贴、电价和运费补贴、信贷风险补偿等。

(十四)实施税收特殊优惠政策。在继续执行现行自治区促进纺织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基础上,将纺织服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全部用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具体办法由财税部门另行制定。

(十五)实施低电价优惠政策。支持具备条件的纺织工业园区建设技术先进的配套电厂,同一园区内的纺织服装企业可以采取一家牵头、几家联合投资建设园区配套电厂,也可引导专业发布企业投资建设园区配套电厂;制定用电补贴或大用户直购电等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用电价格。

(十六)实施纺织品服装运费补贴政策。在现有国家和自治区对棉纺织品运费补贴政策基础上,扩大补贴范围,对疆内企业生产服装、家纺等深加工产品的出疆运费给予补贴,对企业使用内地面料在新疆加工制作服装、家用纺织品等,适当给予进疆运输费用补贴;进一步提高纺织服装产品出疆运费补贴标准,并实施南北疆差别化的补贴政策;对于在疆内加工并通过向西国际货运班列出口的纺织品服装给予特殊运费补贴。

(十七)实施使用新疆棉花补贴政策。在国内外棉花差价较大情况下,对疆内棉纺企业使用新疆棉花(含新疆产粘胶纤维)按实际用量给予适当补贴。

(十八)实施企业员工培训补贴政策。依据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对企业招录新员工开展的岗前培训按培训后实际就业人数给予培训费用补贴,并实行实名制管理。

(十九)实施企业社保补贴政策。落实新党发〔200911号文件和新政办发〔2011194号文件精神,对纺织服装企业新招用的新疆籍员工,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3年的养老保险补贴。对南疆四地州享受低保待遇的在纺织服装企业就业的人员,继续享受12个月低保待遇。

(二十)支持高标准印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在阿克苏、库尔勒、石河子三个综合性纺织服装基地集中建设高标准、新技术的印染污水处理设施,并在一定时期内对运营费用给予补贴,确保印染污水100%处理和达标排放。

(二十一)加大对南疆地区支持力度。对南疆地区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在资金安排、项目布局上向南疆地区倾斜;支持南疆地区做好规划设计,加快完善园区和厂区基础设施建设;在南疆地区纺织服装产业重点县市的乡镇(社区)就地就近建设服装、家纺、地毯、针织等生产厂房,一定期限内免费或低价出租给入驻企业使用。

(二十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把信贷任务分解到各银行,确保纺织服装产业信贷规模与产业发展同步持续增长;建立纺织服装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通过政府与银行共担风险等手段,扩大信贷规模;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支持三农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纺织服装中小微企业发展;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支持纺织服装企业采取发行企业债券、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方式多渠道融资,缓解融资难题,降低融资成本;加大纺织服装企业上市扶持力度,建立上市绿色通道。

五、保障措施

(二十三)完善工作机制。自治区成立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每年编制《年度行动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主要措施、部门职责等。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督促《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2014-2023年)》的实施以及各地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研究部署和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年度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以解决就业为主要评估指标,与各地州签定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认真检查。对评估未达到预期目标的地州、园区或企业,予以通报;专项资金未发挥预期效益或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地州市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月度工作进度报告和督查制度,并要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影响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十四)明确主体责任。各级政府是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促进就业工作的组织者和推进者,在承接产业转移、完善基础设施、落实优惠政策等方面承担着主要职责。纺织服装产业发展重点区域的各地州、市、县政府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按照规划纲要及各年度行动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综合协调和服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引导各族群众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参加就业培训,投身纺织服装产业发展。要引导企业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融入自治区发展纺织服装产业扩大就业的大格局,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上下功夫,壮大企业规模,增加就业容量,为实现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规划目标作贡献。

(二十五)发挥援疆作用。协调纺织服装产业发达的援疆省市,将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纳入十三五援疆规划之中,发挥资金、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帮助新疆发展壮大纺织服装产业规模;援疆省市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本省市纺织服装企业来疆投资,重点引进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印染、服装、家纺等高附加值精深加工企业,提高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先进装备水平和精深加工能力;发挥援疆省市在疆商会的招商作用,吸引援疆省市各类投资主体采取多种方式参与纺织服装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园区基础功能和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援疆省市举办的各类展会等活动,推介新疆纺织服装产品。

(二十六)优化发展环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加大改革力度,优化投资环境,做好协调和资源配置工作,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坚决杜绝乱收费滥摊派,积极吸引并支持纺织服装企业项目建设。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支持本地中小微纺织服装企业加快发展,为充分吸纳就业提供保障。要树立大局意识,自觉服务于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总体工作部署,加强协作配合,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各项工作见成效。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对促进新疆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的重大意义,形成全社会关心和参与推进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附件: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20142023年)

 

2014711

附件

 

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

20142023年)

 

新疆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稳定是前提,就业是基础。就业已成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在南疆。要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必须把保障就业作为首要目标,大力发展产业,尤其是要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就业带动性强的产业。

纺织服装产业是新疆优势资源转换的传统产业,更是极其重要的民生产业。长期以来,在吸纳就业、增加财税收入、改善群众生活、支持农牧业等相关产业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纺织服装产业涉及面广、产业链长,劳动密集型特性十分突出。尤其是在南疆地区,纺织服装产业是当地劳动力容易实现就近就业的主要产业之一。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扩大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居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也是巩固我区国家优质棉基地建设的现实需要和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实现大规模企业就业,特编制《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2014—2023年)》。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效及特点

1.产业体系和经济总量初具规模。经过60多年的发展,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已初步形成了集棉纺织、毛纺织、麻纺、针织、服装、印染、化纤业及纺织教育、科研、设计、质检、营销等为一体的产业体系。截止2012年底,全区棉纺产能折约700万锭(环锭纺560万锭、转杯纺13.4万头)、棉织机10290台,棉纺产能约占全国的4%左右,居西部前列;有毛纺纱锭3.25万锭、毛织机150台;麻纺纱锭2.5万锭;印染布产能1200万米;服装(服饰)产量2826万件(套);地毯产量40万平方米;已形成年产80万吨化纤用浆粕和67万吨粘胶产能,是全国最大的化纤用浆粕和粘胶纤维生产基地。2012年,全区105家规模以上纺织服装企业实现现价工业总产值215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27亿元,产业整体实力和发展水平稳步提升。

2.带动就业作用得到了持续发挥。2012年,全疆纺织服装产业从业人员20万人,约占同期新疆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13.4%;产业链各环节从业人数分别为棉纺织业5.8万人、针织业0.34万人、毛纺及麻纺业0.5万人、印染业0.02万人、服装服饰业4.2万人、商贸流通及配套业1.2万人、化纤业0.9万人、地毯业2万人、棉花加工和配套产业5万人。

3.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档次稳步提升。近年来,新疆新建纺织服装生产项目的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档次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中:主导产业棉纺织业中清梳联、精梳机、自动络筒机、无梭织机等关键装备所占比重已达6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之新疆棉花品质好、品级高,全区平均纱支达到38支,比全国平均纱支高6支。尤其是开发生产的具有高附加值的高支紧密纺纱线、高支紧密赛洛纺纱线等产品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

4.承接转移和优强企业培育成效显著。随着新疆资源优势禀赋的日益凸显及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有效促进了国内外尤其是东部沿海省市纺织服装产业向新疆的快速转移。近年来,国内外纺织服装企业来疆投资新建、重组棉纺织产能规模占到疆内产能规模总量的85%左右,化纤产能规模达到90%以上。在投资新建、重组新疆纺织服装企业中,有全国纺织500强和国内外知名企业40余家,其中上市企业11家。这些企业都有下游产业链支撑,市场占有率高、整体实力强,已成为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生力军。

5.区域布局优化和集聚效应逐步显现。通过积极推进生产能力向优势区域和优强企业集中,在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奎屯、库尔勒尉犁、阿克苏阿拉尔、喀什地区五大产业集聚区域的基础上,初步形成了三城七园的产业集群发展格局。近年来,新建的纺织服装项目几乎全部进入纺织城或园区发展,其棉纺织产能规模环锭纺和转杯纺分别占全疆总能力的88%79%;棉浆粕和粘胶纤维产能均占全行业的95%以上,产业布局逐步优化,集聚发展效应得以释放。全疆地毯企业30余家,以家庭式、作坊式生产加工的织毯户约3000家,主要集中在和田、喀什等南疆地区的县镇和乡村,目前已开始呈现出集群发展的良好势头。

(二)突出问题及差距

1.国内外棉花差价过大。新疆棉纺织企业主要以新疆地产棉花为原料,主要生产纯棉产品,原料成本占总成本的70%左右。开发其他混纺产品受到化纤原料(除粘胶纤维以外)短缺的制约。近几年,由于国内外棉价持续拉大,新疆棉纺织企业无法利用国外低价原料降低成本,与内地企业相比,竞争力明显下降、开工不足、亏损增加、生产经营困难。

2.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目前新疆纺织服装产业整体呈现前大后小的倒锥形结构,初级加工产品比重大、附加值低。生产的棉纱85%以上销往内地,棉机织、针织及服装、家纺产能规模较小;毛纺、麻纺等传统产业受市场变化影响出现发展滑坡现象;印染及配套产业发展严重滞后;产业间互补性差、依存度不高,尚未建立起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和合理的价值链。

3.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研发能力和研发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纺织服装产业产品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2012年,规模以上纺织企业研发投入比例仅占销售收入的0.25%,化纤业虽然高一些,也仅达0.47%,与发达国家平均5%的投入水平相比差距很大。企业信息化程度不高,适应纺织品服装消费短周期、快交货要求的能力不强。企业资源计划(ERP)等信息化技术在行业内的应用起步较晚,在销售收入超1000万元的纺织服装企业中应用ERP的比例不到3%

 

二、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一)比较优势及有利条件

1.丰富的原料资源优势。新疆拥有得天独厚的纺织用原料,纤维原料产量高、品质好,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创造了有利的先决条件。一是棉花资源相当丰富,是棉花的主要净输出地,2012棉花年度国家收储新疆棉花406.5万吨,占全国收储总量的62%;棉短绒产量占全国的二分之一左右,长绒棉产量占全国的90%以上;棉花品级高,可纺性能好,是全国棉纺企业首选原料之一。二是优质的羊毛、羊绒、亚麻、罗布麻等再生纺织原料较为丰富。三是随着化纤业的快速发展,足量的人造纤维等原料为纺织生产提供了更多选择性。

2.充裕的电力能源优势。新疆煤炭等能源资源十分丰富,平均电价在全国处于较低水平。如采取自备电厂发电,或联合集中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动力成本更低。对于电力成本约占生产成本10%左右的纺织企业的生产经营十分有利。

3.向西开放的区位优势。新疆与8个国家接壤,拥有17个一类口岸和12个二类口岸。新疆纺织品服装内外销目标市场主要是新疆本地、并可通过口岸出口中西亚地区和欧洲等地。2012年由新疆口岸出口的纺织品服装出口额达到72亿美元,占新疆货物出口总额的37%。纺织服装出口额中,服装出口占70%。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构想的实施,充分依托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向西出口纺织品服装等货物,将大幅缩减新疆出口中西亚和欧洲货物的运输时间,吸引国内纺织服装出口加工型企业在新疆投资。

4.得天独厚的土地资源。新疆地域辽阔,可供开发利用的戈壁荒滩土地资源极为丰富。可以不占用耕地而充分利用戈壁荒滩搞开发建设,成本低廉,为纺织服装企业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提供了有力条件。

5.尚待开发的人力资源。目前新疆每年结转有近60万人的城镇劳动力需就业,有约300万人次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其中有7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需要就业。全区劳动力供给远大于现实就业岗位,庞大的劳动力资源基数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提供了所需的人力支撑。

6.支持发展的产业政策条件。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作出了推进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重大战略决策,将出台一系列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扶持纺织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和支持服装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并将推出新的政策;各有关地方将加快纺织服装产业发展放在了突出位置,采取多项措施和差别化政策。随着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较东部沿海地区更加优化。

7.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条件。新疆纺织服装产业经过长期发展,产能规模有序扩大,技术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档次稳步提高,培养了一批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和一大批产业工人,产业集聚区专业化、社会化发展特征日益凸显,产业经济整体实力和发展总体水平都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为纺织服装产业的更好更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产业基础。

 

(二)现实挑战及不利因素

1.生产经营要素市场欠发达。由于新疆整体经济基础仍然偏弱,生产配套水平较低,区域内的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经营要素市场欠发达。工业原始资本积累不足,相对于东部沿海纺织服装产业发达地区,企业整体实力不强,完全依靠区域内生产要素大力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仍有相当大的困难。

2.中西部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快速发展造成的竞争更趋激烈。随着各项要素成本的日益上升,中西部资源禀赋的优势日趋明显。东部沿海地区纺织服装产业正加速向中西部省市梯度转移,对新疆有效承接东部沿海地区纺织服装产业转移、加快纺织服装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现实挑战。

3.产业经济和贸易环境更趋复杂。发达国家凭借技术、品牌和供应链整合的优势,占据着纺织服装高端市场的主动权。在中低端产品市场上,印度、巴基斯坦、越南、孟加拉等发展中国家凭借劳动力成本、资源、国际贸易等比较优势,纺织服装加工制造业正在快速发展,国际竞争日趋激烈。

三、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以增加就业为导向,以有效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为重点,大力推动新疆纺织服装产业跨越式发展,着力发展投资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的服装产业,逐步完善和延伸产业链,增强内生发展能力;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本保障,以拓展中西亚和欧洲市场为依托,以加强自主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支撑,努力将新疆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纺织服装产业基地、纺织品服装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和全国纺织服装产业可持续发展示范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实施就业第一战略,把增加就业尤其是南疆少数民族群众就业作为首要任务。在强调产业集聚发展的同时,在南疆四地州,把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与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以就近就地、便于就业为原则。在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拨付各类支持资金时,坚持以增加就业为目标,与实际解决就业人数相挂钩的原则。

2.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宏观指导,实施好国家和自治区各项优惠政策,为纺织服装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洼地和产业环境,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增加企业数量,壮大企业规模,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加就业容量。

3.坚持有效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抓住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纺织服装产业向中西部地区和东南亚国家转移的时机,积极吸引国内外优强纺织服装企业来疆投资,通过行业龙头企业、优势品牌的引领,全面融入国际纺织服装产业链和供应链体系,把新疆资源、区域优势和东部的品牌、市场、管理、技术优势有效结合,打造产业链综合优势,形成产业集群。

4.坚持全产业链高起点高水平发展。大力培育和生产优质棉花等纺织原料,打造新疆棉花品牌,为生产高品质的纺织品服装提供保障;大力提升纺织服装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做到高端发展、技术领先,严禁淘汰落后设备转入新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和产学研联合开发基地建设,促进产业向依靠品牌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发展,增强产业内生发展动力。

5.坚持重视拓展中西亚和欧洲市场。利用新疆向西开放的地缘优势和中西交流的文化优势,充分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和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经济开发区作用,建设面向中西亚和欧洲地区的纺织品服装出口加工区和商贸中心,以贸促工、工贸联动,使新疆成为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中西亚和欧洲地区的桥头堡。

6.坚持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区方针,牢固树立生态红线意识,高度重视自然生态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纺织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注重水资源的保护,采用国际先进的工艺技术装备和最严格的资源环境标准,切实提升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主要目标

主要发展目标一次性规划,分段实施,即2014年至2018年的前五年为第一阶段,2019年至2023年的后五年为第二阶段。

——产能规模:到2023年,棉纺产能达到2000万纱锭(环锭纺1600万锭、转杯纺40万头)、毛纺织5万纱锭、麻纺5万纱锭;棉织机达到3万台,针织面料6万吨;服装服饰达到8亿件(套)、家纺2000万套床品、巾被4万吨;地毯达到280万平方米(其中手工地毯80万平方米);化纤聚酯产业链形成PTA120万吨、涤纶95万吨、产业用纺织品2万吨,粘胶120万吨;印染产业规模按满足新疆纺织服装发展的实际需求安排。

其中2014年至2018年,棉纺产能达到1300万锭(环锭纺1000万锭,转杯纺30万头),毛纺5万纱锭、麻纺5万纱锭;棉织机1.5万台,针织面料2.5万吨;服装服饰达到2亿件(套)、家纺800万套床品、巾被1.8万吨;地毯达到180万平方米(其中手工地毯70万平方米);产业用纺织品2万吨,粘胶纤维87万吨。

——经济总量:到2023年,纺织服装产业现价工业总产值达到2125亿元。其中:棉纺业500亿元、棉织业60亿元、针织业80亿元、毛纺业12亿元、麻纺业3亿元、服装(服饰)业1000亿元、家用纺织品业100亿元、化纤业280亿元、印染业50亿元、地毯业40亿元。

其中:2014年至2018年,纺织服装产业现价工业总产值达到860亿元,产业链各环节分别为棉纺业325亿元,棉织业30亿元、针织业34亿元、毛纺业12亿元、麻纺业3亿元、服装服饰业240亿元、家纺业40亿元、化纤业120亿元,印染业30亿元、地毯业26亿元。

——就业容量:到2023年,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全产业链就业容量达到100万人,其中棉纺业14万人、棉织业1.5万人、针织业1.8万人、毛纺织业0.4万人、麻纺业0.2万人、服装服饰业50万人、家用纺织品业5万人、化纤业2.4万人、印染业0.35万人、地毯业10万人、轧花业5万人、商贸流通业包括物流、市场、交易等10万人。

其中:2014年到2018年纺织服装产业就业容量达到42万人,产业链各环节就业容量分别为棉纺业9万人,棉织业0.75万人、针织业0.8万人、毛纺业0.4万人、麻纺业0.2万人、服装服饰业12.5万人、家纺业2.15万人、化纤业1万人、印染业0.2万人、地毯业6万人、轧花业5万人、商贸流通业4万人。

——科技环保:到2023年,通过不断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比重达到1%以上;在棉纺织、服装服饰等重点领域形成若干产业创新联盟,规范建设30个自治区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纺织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各类污染物达标处理率实现100%,单位增加值能耗及CODSO2等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中水回用率达到行业要求,没有回用的废水全部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置。

四、发展重点和区域布局

(一)主要产业

结合新疆现实基础条件和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现状,以及促进百万人就业的要求,发展的主要产业:

——服装。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承接东部沿海地区服装产业转移,吸引国内外服装出口加工型企业来疆投资,重点发展以新疆优质棉为主的梭织、针织服装及系列产品,以新疆优质羊绒、羊毛为主的梭织、针织服装服饰系列产品,以新疆及周边国家优质皮革为主的皮草服装服饰。

——棉纺织。继续增强纺纱能力,使棉花转化率从目前的15%提高到50%左右,粘胶纤维达到100%,重点发展用于中高档面料生产的精梳纱、高支气流纺等梭织纱和高档针织用纱等产品;发展机织布、针织布能力,重点开发纯棉色织面料、提花面料、棉混纺面料等高附加值梭织产品,以及多纤混纺、弹性、功能性针织面料产品。

——毛纺织。提高毛纱品质,加快对工艺、设备的全程改造,积极采用新工艺,实现毛纺原料多元化、增加花色品种,开发高档超细羊毛系列产品、多纤维混纺系列产品,开发生产高支、精纺、轻薄型呢绒面料,发展高档毛纺服装生产;利用羊绒资源优势,形成从原绒到成衣的现代化生产线,不断提升新疆羊绒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针织。以棉针织品和毛针织品为主,采用工艺先进、生产效率高的大筒径多功能单面、双面圆纬机、电脑提花双面机、毛圈圆纬机、电脑袜机、无缝内衣机等装备和技术,重点发展针织内衣、T恤衫、毛衫和袜类产品。

——化纤。利用充足的原料和石化工业下游产品,推进浆粕、纤维一体化进程,提高附加值,延伸产业链。适度发展绿色粘胶纤维产业,向下游发展粘胶纱、针织、无纺布等;立足新疆化工资源优势,发展合成纤维产业;采用国际先进技术装备,发展安全防护用纺织品、多功能篷盖材料、高技术功能性过滤材料等。

——印染。印染产业发展规模适度满足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着力解决瓶颈问题;印染项目建设必须采取最高的资源和环境标准,统一规划,集中发展,采用一流设备、一流技术、一流工艺,并参照国内外先进印染示范区做法,对印染污水进行100%处理,确保达标排放。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应用先进成熟的数码印花和用水量较少的气流染色等新技术,建设国家新型数码印花技术应用示范基地。

——地毯。以养殖基地+龙头骨干企业+织毯大户+农户为发展模式,积极引进和改进现代织毯技术,将民族传统手工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发展半手工机织地毯,形成以手工羊毛地毯为引领的中高档产品与以机织纯毛、丝毛等混纺地毯为低中档产品的新格局。

——销售市场。引进国内有实力的服装市场投资和经营企业,在乌鲁木齐建设新疆国际纺织品服装服饰商贸中心,使之成为我国辐射中西亚以及欧洲等地的纺织品服装出口基地、面向全疆的服装集散地和西部时尚之都。

(二)产业布局

在南疆的阿克苏和库尔勒、北疆的石河子建设三个综合性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在现有自治区园区中选择具有基础和条件的园区发展差别化的纺织服装及深加工产业;在南疆四地州,将产业发展与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就近就地开展服装、家纺等产品加工;在阿克苏、库尔勒、石河子综合性纺织服装产业基地布局印染企业,集中建设污水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以乌鲁木齐为核心,建设纺织服装国际商贸物流中心;依托喀什、霍尔果斯等口岸建设纺织服装出口加工区。

五、主要措施

根据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在继续实施好现行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自治区将有针对性地采取以下措施。

(一)设立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中央财政支持和新疆自筹等方式,建立自治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纺织服装园区基础设施和服装标准厂房建设、企业技术改造、高标准印染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费用补贴、电价和运费补贴、信贷风险补偿等。

(二)实施税收特殊优惠政策。在继续执行现行自治区促进纺织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基础上,将纺织服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全部用于支持纺织服装产业发展。

(三)加大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以企业培训为主,政府培训资金主要补给企业的原则,按企业实际培训后就业人数支付培训费用,并实行实名制管理;积极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工作,重点培养服装企业高级人才、纺织服装高级技工以及少数民族经营和技术管理人员;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开设纺织服装专业,通过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等形式,培训各类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产业工人;实施纺织服装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技能人才培训、高技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通用语言培训等项目,不断提升纺织服装专业培训能力。

(四)加快纺织服装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阿克苏、库尔勒、石河子综合纺织服装产业基地以及重点纺织服装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加快建设园区内道路、供水、排水、供热、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通过自治区和地州县市财政安排、发行债券、银行贷款、BOTBT等融资形式筹措。

(五)政府出资并鼓励社会投资建设服装标准厂房。从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支持园区自建或引导社会资金建设服装标准厂房,并鼓励和吸收民营资本通过BTBOT等多种方式投资建设。支持南疆四地州按照科学化布局、规范化建设、功能性配套要求建设服装标准厂房,对租用服装标准厂房进行生产的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给予免租或租金补助。

(六)建设高标准印染污水处理设施。在阿克苏、库尔勒、石河子三个综合性纺织服装产业基地集中建设印染污水处理设施,一期建设规模各按5万吨/日处理能力安排,根据需要逐步发展,并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对企业污水处理进行收费,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并在一定时期内对运营费用给予补贴,确保印染污水100%处理和达标排放。

(七)加大纺织品服装运费补贴力度。在现有国家和自治区对棉纺织品运费补贴政策基础上,扩大补贴范围,对疆内企业生产服装、家纺等深加工产品的出疆运费给予补贴,对企业使用内地面料在新疆加工制作服装、家用纺织品等,适当给予进疆运输费用补贴;进一步提高纺织服装产品运费补贴标准,并实施南北疆差别化的补贴政策;对于疆内加工并通过向西国际货运班列出口的纺织品服装给予特殊运费补贴。

(八)实施鼓励使用新疆棉花补贴政策。在国内外棉花差价较大情况下,对疆内棉纺企业使用新疆棉花(含新疆产粘胶纤维)按实际用棉数量给予适当的补贴。

(九)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低电价优势。支持企业建设纺织工业园区配套电厂;同一园区内的纺织服装企业可以采取一家牵头、几家联合投资建设园区配套电厂,也可引导专业发电企业投资建设园区配套电厂;制定用电补贴和大用户直购电等政策,降低纺织服装企业生产用电价格。

(十)在纺企用工上给予特殊扶持。落实好新党发〔200911号文件和新政办发〔2011194号文件精神,对纺织服装企业招用新疆籍员工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给予三年50%的补助;对南疆四地州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在纺织服装企业就业的人员,继续享受12个月低保待遇。

(十一)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力度。研究制定金融支持新疆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把加大纺织服装产业信贷支持的任务分解到各国有商业银行,确保纺织服装产业信贷规模与产业发展同步持续增长;建立纺织服装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通过政府与银行共担风险等手段,扩大信贷规模;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支持三农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纺织服装中小微企业发展;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支持纺织服装企业采取发行企业债券、集合债券、短期融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方式多渠道融资,缓解融资难题,降低融资成本;加大纺织服装企业上市扶持力度,建立上市绿色通道。

(十二)建设国际纺织品服装服饰商贸中心。充分利用乌鲁木齐的区域、信息、物流、商贸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吸引社会投资等方式建设国际纺织品服装服饰商贸中心,集服装研发设计、教育培训、进出口交易、仓储物流、大型会展、公共服务等功能为一体,充分发挥商贸对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利用电子商务等现代化贸易手段,拓展国内外市场,打造我国西部时尚之都。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经信委、发改委、财政、税务、国土、农业、水利、住建、环保、教育、人社等部门及金融、电力、供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带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建立定期会议制度,督促《规划纲要》的实施以及各地各部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研究部署和推进工作,为《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做好规划衔接。各地州、县(市)要抓紧编制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并做到与当地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规划等相适应、相配套,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

(三)强化任务落实。在自治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配合、分工协作,强化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切实做到及时落实项目建设用地、用水、用电等刚性需求条件,努力落实《规划纲要》中提出的政策措施。

(四)优化服务环境。按照建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对纺织服装产业发展中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建立跟踪服务机制,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

(五)严格目标考核。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规划纲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工作进度,签定目标责任书,落实责任到人,并据此加强考核、监督,确保《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的实现。

 

附件:2023年主要发展目标分产业预计指标值汇总表

 

附件:

2023年主要发展目标分产业预计指标值情况汇总表

序号

产业

产能规模

产值

(亿元)

就业人数

(万人)

就业人数测算依据

1

棉纺

纺纱2000万锭(环锭纺1600万锭、转杯纺40万头)

500

14

70/万锭

2

棉织

织机3万台

60

1.5

8/.

(三班)

3

针织

面料6万吨

80

1.8

 

4

毛纺织

纺纱5万锭

12

0.4

800/万锭

(含织布)

5

麻纺

纺纱5万锭

3

0.2

400/万锭

6

服装(服饰)

8亿件(套)

1000

50

5件(套)

/.

7

家用纺织品

2000万套床品、4万吨巾被

100

5

1000/.年、

1.4/.

8

印染

满足实际需求

50

0.35

200/条生产线

9

化纤

聚酯产业链形成120万吨PTA95万吨涤纶、2万吨产业用纺织品生产规模,120万吨粘胶生产规模

280

2.4

 

10

地毯

180万平方米(其中手工地毯70万平方米)

40

10

 

11

商贸物流及配套服务业

 

 

10

 

12

轧花

 

 

5

 

 

 

2125

1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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