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1〕40号),设立克拉玛依市经济委员会、商务局、招商局[以下简称市经济委员会(商务局、招商局)],2016年新增克拉玛依市贸促会。市经济委员会、商务局、招商局、贸促会一个机构、四块牌子,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相关的经济政策,监测、分析、调节全市地方经济运行态势,组织解决地方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制定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工商业结构调整;制定重点地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协调地方企业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三)组织拟订工商业发展的综合性经济政策、意见和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地方工业、商贸系统经济法规的宣传和企业法制工作;承担和指导全市经贸系统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四)组织推动工业、商贸行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特色资源的各类深加工产业发展。
(五)组织编制本市行业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政策,指导编制电力(含水电)、煤炭、冶金、有色金属、黄金、盐业、典当等行业专项规划并实施行业管理;负责电力行业行政许可、业务指导、行政执法和监督;组织协调解决电力、煤炭生产、运行和供应中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技术改造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技术改造的各项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市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上报及监督;管理自治区下达的技术改造项目及资金。
(七)负责对各类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提出全市重点地方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全市扶持地方企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承担全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及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及项目的使用与管理。
(九)负责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承担墙体改革和散装水泥的日常运行和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十)参与论证、审核股份有限公司、培育推荐上市公司工作;指导地方企业及个体私营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十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内外贸、外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和协调市内外贸管理及外商投资管理、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核准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合同、章程的变更事项;指导和管理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负责二类口岸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研究有关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研究拟订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肉类、食糖、边销茶等)储备的市场管理和调控;负责全市生活必须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资质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市酒类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全市有关社会诚信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招商引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关于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议;组织拟订招商引资工作的政策措施,并负责具体实施。
(十五)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政策制定、项目统计、优惠政策兑现、开展招商活动、考核奖励和政策解释及日常招商引资归口管理等工作。
(十六)负责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开展外引内联、发展横向经济技术合作、拓展市场的方针政策;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参加自治区及其他区域性的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
(十七)加强与市人民政府驻外机构的经协业务联系;负责外省区、地市驻克办事机构、经营实体的管理工作。
(十八)开展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会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协助市政府各类博(展)览会的组织联系工作,接待、承办境内外在克拉玛依举办的经贸展览会、展示会、新产品样品、样本陈列会;接待、承办境内外有关机构和企业在克拉玛依举办的经贸洽谈会、技术贸易交流会和各种类型的经贸研讨会等贸促会其他相关职责。
(十九)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的工作。
(二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经济委员会(商务局、招商局、贸促会)设9个内设机构,一个所属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党务、政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文秘、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工福利、政务信息、督查、档案、机要、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重大事项的办理、检查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报告以及工作总结;负责年鉴、史料及综合经济资料的编纂工作;负责行政事务、后勤、接待、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经济运行科
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和信息,定期向市政府提供经济运行情况;参与组织解决全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生产应急预案;负责协调银企关系和工业生产流动资金;负责工业行业生产动态和信息的分析;提出行业运行及发展方面的政策建议;对重点行业、企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制定全市现代化物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推进实施;指导地方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交通协调,负责能源物资的产运销协调工作;提出动用我市储备物资的建议;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三)经济法规科
负责经济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起草经济类政策文件和报告;负责地方企业及有关经济组织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检查;做好本系统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承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组织管理中小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本系统及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制培训工作;研究经济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和对策;负责经济类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治乱减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治乱减负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整改。
(四)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
研究拟订全市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我市对外贸易工作;审核上报本市外贸企业、生产企业、科研机构的进出口经营权;审核有关企业的加工贸易业务;对申报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行备案登记;审核上报本市企业的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负责机电进出口产品的审核和日常管理;协调处理对外贸易纠纷;负责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外企投资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办企业、国际援助等业务;负责对各类企业申报外经权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本市外派劳务承办公司的许可证年检换证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审核转报工作;负责外经贸企业外派劳务人员出国任务的审核;负责对本市接受国际多边、双边援助项目上报材料的审核转报工作,参与监督检查受援项目的执行情况;申报我市企业承担国家对外援助项目,参与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项目的实施情况;负责本市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审核转报工作,并对外派人员进行审核转报和备案登记;审核转报本市企业境外加工贸易,并给予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国家、自治区以及我市各类扶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的审核与申报工作;负责外经贸进出口业务相关数据统计及信息发布,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五)贸易市场科
负责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监测、分析、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成品油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商品流通(含餐饮服务业)行业的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商品流通行业规划,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集中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服务技术的应用,负责指导地方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开展网上交易;负责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的需求上报工作;对拍卖业、典当业、旧货业、租赁业、二手车流通业、活畜屠宰业、报废车拆解等特殊商品的流通进行监管;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全市重要商品 (肉、菜、糖等)的储备、管理和调控;负责组织推动全市有关社会诚信建设工作。
(六)企业科(体制改革科)
负责对各类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提出全市重点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各类地方企业基本状况的调查并实行分类指导,指导地方企业实施产品结构调整;拟订地方企业改革意见,协调地方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协调地方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指导地方企业兼并破产工作;负责组织地方企业高管人员的培训工作;研究提出我市扶持地方企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研究地方企业发展的有关问题,促进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指导各类地方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指导地方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七)行业管理科
负责指导全市企业行业管理工作和行业协会工作;组织拟订煤炭、化工等行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业的调整方案;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的审核与管理;负责生产、经营化工产品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电力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市农村电气化和小电网建设规划工作。
(八)投资规划科
负责对全市技术改造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指导;组织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技术改造的政策和措施,研究提出全市技术改造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编制重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工业领域投资运行状况及趋势,组织拟订全市工业领域投资规划,制定工业投资导向目录,引导全市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的投向;负责全市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核准及监督;负责自治区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计划的申报;管理自治区下达的技术改造项目及资金,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实施效果调查和评价;负责对技术改造投资领域中介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国家、自治区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下达重点技术创新、重点新产品试产项目计划;负责自治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资金使用计划的申报;参与组织区内外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参与推进自治区实施名牌战略工作。
(九)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 (市墙体改革办公室、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负责研究提出全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负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产品)的审核与申报;指导和推进以节能降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和设备改造,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制定墙材革新、建筑节能、化学建材推广应用方案并指导实施;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处理协调墙体改革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负责解决散装水泥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负责墙体改革、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十)所属事业单位:招商引资办公室作为市招商局(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贸促会秘书处)的办事机构
负责我市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运行情况的监测、调研、综合分析和考核评价工作;组织、协助、推动区域间重大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协作交流活动;制定我市招商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分解方案,编制我市招商引资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并协调落实,制定招商引资重大活动和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编辑并定期发布招商引资及经济技术协作工作信息简报;负责招商引资理论和政策研究,承担我市投资环境和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对全市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和洽谈对接项目进行跟踪服务;负责组织参加以投资洽谈和经济合作为主要内容的展会,具体组织实施西洽会、亚欧博览会、厦洽会、西博会等展会的参会参展工作,负责各展会的项目洽谈、签约、履约及有关对接工作。
负责贸促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开展同各地区经济贸易界、商会协会和其他经贸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邀请、接待国(境)经贸、商会代表团和工商界人士来访和考察,协助市政府组织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及其他形式的促进经贸交流与合作的活动;协调经贸展览相关的管理工作;接待、承办境内外有关机构和企业在克拉玛依举办的经贸洽谈会、技术贸易交流会和各种类型的经贸研讨会。
人员机构
领导:刘三来 党组书记、副主任
田新社 副主任、党支部书记
桂彬 副主任
姜华 副主任
李忠 副主任
宁六奇 副调研员
办公室: 许昆 办公室主任 0990-6620424
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科:赵芯 科长 0990-6240880
经济运行科:付晓英 副科长 0990-6224645
企业科:朱志刚 副科长 0990-6224257
行业科:郑伟 主任科员 0990-6245555
贸易市场科:丁高峰 科长 0990-6223664
投资规划科:陈建革 科长 0990-6224658
经济法规科:王权 科长 0990-6223876
外贸科:李继敏 科长 0990-6238389
招商办:李浩麟 主任 0990-6620412